近日,招委发布《关于做好湖北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2014年艺术类招生政策。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等专业的文化成绩要求,将来还要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以此保证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的长远发展。这意味着,艺考增加难度,使得部分想把艺考作为"高考捷径"的考生希望落空。
政策大盘保持稳定
专业统考、联考——2014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继续对美术类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组织全省专业统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对非美术类本科的表演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和摄影组织校际专业联考;高职高专院校对非美术类高职高职的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含钢琴演奏)类、舞蹈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与艺术主持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像技术类组织校际专业联考。
知分知线填志愿——考生填报艺术类志愿的时间在高考文化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与文理类志愿同时填报。各批次录取时间和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间。全省统一分批次、分专业类别划定艺术类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批准院校的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省招委批准的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艺术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种录取方式——对直接使用统(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将高考文化考试和统(联)考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排序投档,投档排序成绩构成为:(文化成绩×40% 统考或联考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
对高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如果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计划4倍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艺术类专业录取一般有三种录取办法,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高校可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或者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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